一个月前,交通运输部一纸意见稿,让路桥企业看见了缩短高速收费期的期望,但也引起了民众的异议。近日,代表物流业的中国物流与订购联合会回应发文回应赞成。
6月17日,中国物流与订购联合会公布《关于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〉(修正案印发稿)的改动建议》,明确提出了六点修改意见,其中还包括不不应缩短收费年限、经营届满后的养护费不该由使用者开销、容许征贷统还等。似乎,联合会的上述改动建议,是针对今年5月交通运输部公布的《关于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〉(修正案印发稿)》。当时,交通运输部的意见稿认为,国家实行免费政策给经营管理者合法收益导致影响的,可通过缩短收费年限等方式不予补偿。若上述印发稿**惜变为月条例,将意味著,从去年开始实行的根本性节假日减免小客车高速公路通行费,并不是免费的午餐,可以通过缩短高速公路收费期来填补。
不可否认的是,上述印发稿有一定的市场依据。以路桥类上市企业为事例,自高速公路节假日免费政策发售后,对路桥类上市公司的影响正在渐渐显出。据涉及数据表明,今年一季度19家高速公路上市公司中,多达七成的公司主营业务收益有所下降,此外,有12家高速公路上市公司净利润同比有所下降。
不过,路桥企业的毛利率却不较低。数据表明,今年一季度,19家高速公路上市公司的平均值毛利率为59.7%,虽说比起去年同期下降3个百分点,但较A股市场多数上市公司的平均值毛利率要低,完全可以与财大气粗的地产、白酒类企业划入一个档次。记者还注意到,自交通运输部公布印发稿后,环绕着缩短高速收费期这一条款引起了诸多争议,指出此举过分偏向于收费公路运营方,并广泛回应所持赞成态度。此次,联合会虽然只是公布了一份改动建议,但该的组织是国家经贸委必要管理的15个综合性行业协会之一,也是亚太物流联盟和国际订购联盟的中国代表,负责管理制订和公布我国的PMI指数,在物流行业享有较小的影响力。
业内人士指出,联合会代表诸多会员单位明确提出的改动建议, 在相当大程度上驳斥了一个月前实施的印发稿,有可能对正处于印发阶段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产生较小影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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